一、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1)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所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个体工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注册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三、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注册个体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1)有真实经营的现金支出,但无法取得合理凭证的企业; (2)企业账务处理不规范或是没有进项成本的企业; (3)个税高的高收入人群:例如电商,自由职业者等。 四、我们提供全流程的服务 (1)注册登记(地址核验,工商注册,税务备案等); (2)记账报税(代理记账,税盘托管,开票及税务申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