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它技术劳务费用,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二、认定的依据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它技术劳务费用,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三、认定的条件 签定技术合同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四、认定的好处 (1)技术开发合同减免增值税;技术转让合同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技术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可作为甲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资料留存备查; (3)更利于获得专项支持、科技项目申报,提高企业信誉度,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