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指在陕西省境内注册、依法生产经营,已经跨越创业期死亡谷,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稳步进入高成长期,综合效益突出、行业影响力大、社会诚信度高、示范带动性强,在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中作用明显、成效显著的优秀标杆企业。潜在瞪羚企业,是指发展迅速,有希望快速成为瞪羚企业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二、认定的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专业领域新、市场潜力大的高科技企业群体培育,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培育认定实施方案,旨在进一步规范瞪羚(潜在)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工作,引导各地壮大瞪羚等高成长高科技企业群体,助力区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及创新型省份建设,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政策: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 陕科发〔2021〕6号) 三、认定的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陕西省内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陕西省战略发展方向,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 (3)申报企业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及重大环境、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4)行业性质:非烟草、铁路、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及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 企业性质:非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 四、认定的好处 (1)省科技厅对当年入选陕西省瞪羚企业榜单的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对当年入选陕西省潜在瞪羚企业榜单的潜在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潜在瞪羚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按照瞪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贴,不再享受潜在瞪羚企业奖励。各设区市政府、各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资金奖励; (2)省科技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瞪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大对瞪羚企业研发活动的普惠性财政奖励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对入选陕西瞪羚(潜在)企业榜单的企业优先推荐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支持,优先推荐进入科技支行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便捷贷款审批通道; (4)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重点推进瞪羚企业加速器、瞪羚实验室、瞪羚生态服务平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