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介绍 中小技改项目重点支持生产制造类、农产品深加工类和部分生产性服务类中小企业;主要支持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开展的设备类技术改造。支持的设备类技术改造,以企业为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节能环保能力等购置的关键、核心或成套设备为主;购置技术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设备和一般性生产资料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二、支持的依据 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支持中小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购置先进的、适用的设备,提升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 (2)支持中小企业为推进智能化改造,应用新一代技术,采用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 ”等特征的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技术改造; (3)支持中小企业为推进绿色安全发展,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应急绩效 B 级以下企业提升 A 级行动的提升改造,以及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进行的技术改造。 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千企示范、万企转型”企业、县域中小企业、23 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以及苏陕协作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注:中小技改项目主要采取以奖代补的支持方式。 三、认定的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在我省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先进。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中小技改项目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分为两类,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类进行申报。 (1)设备更新类项目 ①2022 年第二批中小技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日期(截至 2021 年 8月 31 日)满两年以上;设备须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购置; ②2023 年中小技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日期(截至 2022 年 6 月 30日)满两年以上;设备须在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购置。 (2)新建类项目 ①2022 年第二批中小技改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019 年7 月 1 日以后备案开工,备案或核准、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设备须在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期间购置; ②2023 年中小技改项目:项目应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020 年 1 月 1日以后备案开工,备案或核准、土地、环保、规划等手续齐全;设备须在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购置。 设备购置时间主要以发票时间为准。 四、认定的好处 (1)提升企业的装备水平; (2)有利于推进智能化改造; (3)提高企业竞争力量。 |